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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主任
工作简历
李春伟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拉萨)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起始于2009年,致力于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端解决。
李春伟律师曾服役于沈阳军区陆军某部,退伍后求学北京,半工半读多年,获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
2010年起连续两届参加司法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服务高原藏区。
2013年8月受命筹建北京盈科(拉萨)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律所建成,出任该所执行主任至今,实际负责律所的运营管理。
律师业绩:
刑事诉讼方面:辩护的抢劫案一审判决五年二个月,经上诉发回重审后改判一年八个月;辩护的故意伤害(一死一重伤)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辩护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检察院撤回起诉;辩护的强奸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的罪名指控不成立……
民事代理方面:从基层到最高,四级法院都有出庭经历。代理诉讼案件数百起,均能做到尽职履责。
做过或正在做的法律顾问单位有: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警西藏警卫局、白朗县人民政府、西藏移动政企客户分公司、西藏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凿工贸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艺品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