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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职务: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广西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
个人经历:
2020年12月至今,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广西德恩律师事务所
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荣誉:
2022年广西律师刑事论辩赛最佳风采奖;
2022年广西律师刑事轮边赛团队第三名;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典型案例:
无罪案件:
1、孙某某非法经营罪,三十天不应当拘留释放;
2、余某某组织卖淫罪,不批捕后解除取保候审;
3、穆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取保候审被逮捕后不批捕,转行政处罚;
4、何某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拘留后不追究刑责;
5、张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产品)罪,拘留后不追究刑责;
6、张某某聚众斗殴罪,不起诉决定。
二审改判案件:
1、广西平南全国首例大病筹第二被告人辩护人,二审改判至五年;
2、丁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三年八月减至一年六个月;
3、寇某某抢劫罪,一审三年三个月,二审减至一年六个月。
较大影响案件:
1、广西河池天峨县涉案近一亿元传销案件,第三被告人辩护人,获刑二年;
2、广西贺州八步区涉案25亿元非法经营案,第一被告人辩护人(在办)。
取保候审:
1、陈某某诈骗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2、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3、陈某某贩卖毒品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4、魏某某诈骗罪,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
5、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6、黄某某盗窃罪,被逮捕后取保候审;
7、陆某某诈骗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9、周某某合同诈骗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10、覃某某诈骗罪,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
11、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不批捕后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