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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高级合伙人律师

陈浩 沈阳

工作简历

职务:

股权高级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教育背景:   

2004.09-2007.07  辽宁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2007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1993.09-1997.07  东北大学机械专业,1997年取得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12年2月—现在,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06年2月—2012年2月,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合伙人

擅长领域:

陈浩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先后担任系辽宁省、沈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及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执业以来服务的公司客户超过百家,深谙公司的运行、经营特点和法律风险,擅长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争议解决、公司股权架构的设计与完善,股权收购、公司设立、变更,公司法人治理,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解散清算,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增资、公司股权纠纷处理、公司控制权、其他与公司相关的法律事务等。先后为超过百家的公司、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包括常年法律顾问的各类法律服务,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公司、政府机关等客户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多家客户总资产超百亿,服务客户总资产超过千亿。

       陈浩律师擅长复杂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其代理的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某市财政局股权转让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 庭审理,二审成功改判,该案被录入 2017 年第 12 期《最高人民法院公 报》)。代理的某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一案, 是经银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每省一家)解散第一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高达 10 亿。代理的某热电有限公司与某热力电储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为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纠纷第一案。

陈浩律师擅长投融资、资产并购法律事务。2010 年,根据中央关于 有线网络实现“一省一网”的要求,辽宁省统一整合全省各行政区域及 企业有线网络资源,成立了北方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各市、 地区的有线网络资源以入股形式投入公司。陈浩律师全程负责了公司的成立、有线网络资产的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全部工作,起草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增资扩股协议、参与谈判,并就整合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整合的有线网络资产总额达 70 亿元,范围涉及全省14个市,保证了全省有线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陈浩律师还参与了多项投融资、并购项目,如沈阳全运会运行中心信托项目、中一太客商务航空有限公司公务机融资租赁项目、宏运集团某资管计划项目, 积累了丰富的投融资、并购经验,获得了客户的好评。

       陈浩律师擅长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等法律事务,曾参与沈阳远洋天地、 远洋公馆、远洋三好郡、远洋大河宸章、远洋仰山、抚顺远洋城、金水花城、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全运会运行中心(即原计划沈阳未来行政中心、四大班子新址,现沈阳创新天地)、东北国际医院、金马凯家具 CBD、沈阳宏运中心等项目的开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熟悉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建筑服务、工程、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包、转包、挂靠纠纷,工程款索赔、造价审价,建筑规划许可、开发联建合同、开发代建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优先权纠纷,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物业管理纠纷等方面的 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陈浩律师擅长刑事诉讼案件,先后代理了影响全国的辽宁籍全国人大代表贿选案, 担任某全国人大代表的辩护人;担任辽宁省某副市长受贿案的辩护人;担任沈阳市某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一案主犯的辩护人,均取得了较好的诉讼结果。

       陈浩律师做为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沈阳分赛区唯一法律顾问 单位核心律师、具体承办律师,独自起草、修改了奥运会沈阳分赛区所 涉及的全部近100个合同、协议(包括“好运北京”四国邀请赛有关合 同、奥运会足球训练场协议、奥运测试赛期间相关协议、国奥四国足球锦标赛协议书、奥委会与万豪酒店、凯宾斯基酒店的客房租赁服务协议、 奥委会与可口可乐公司等赞助商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并作为奥委会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广告纠纷诉讼,取得胜诉结果,受到奥委会的好评。 2013 年,陈浩律师再次受聘担任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法律顾问,为全运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受到组委会好评。

       2011 年春节,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震惊世界,陈浩律师作为万鑫大厦的唯一常年法律顾问,对万鑫大火后续涉及的财产损失、保险理赔、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大量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出具法律意见 帮助顾问单位决策,参与协商谈判、出庭应诉等全部法律事务的处理, 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实际经验积极帮助顾问单位度过难关,在陈浩律师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下,万鑫大火后续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陈浩律师凭借在企业的多年工作经验和律师执业经历,深知公司、企业的经营运作方式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风险预防方案,主张律师应为顾问单位提供预防性的法律服务,将法律风险消灭于发生之前,真正替顾问单位想问题,为公司、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代理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某市财政局股权转让纠纷案(二巡法庭成功改判,并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代理某省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诉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地方AMC公司解散第一案)

    代理某热电有限公司与某热力电储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合同纠纷第一案)

作为沈阳某大厦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了“万鑫大火”所涉及的全部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代理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某铝合金结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

    代理某实业有限公司诉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时洗浴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诉某实业有限公司因“荷兰村” 项目工程款纠纷案

    代理某航空公司飞行员离职诉讼案

    代理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商贸有限公司产理合同纠纷案

    代理沈阳著名商标“毛家湾”商标权纠纷案

    代理某籍全国人大代表贿选刑事案

    代理某副市长受贿刑事案

    代理沈阳市某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刑事案 

论著:

《企业破产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

《跟着律师写诉状》(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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