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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1990年8月-2009年5月 双流县大林初级中学 教师
2009年6月-2011年8月 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1年9月-至今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1、张某因故意杀人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作为二审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后省高院改判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康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家属赔偿了医疗费,康某和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3、某银行以房改为名于1997年向职工收取3.3万元购房款,但2008年房改时该款项并未计入,我作为13名在职职工代理人通过诉讼成功为其讨回3.3万元本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