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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工作简历
卢志斌,男,汉族,1962年12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
工作经历
198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在石嘴山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1988年至1996年在宁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宁夏律师协会工作。
1996年辞职创办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2016年6月。
2016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
现任宁夏律师协会副会长、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获奖情况
2009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银川市律师协会第三届会长。
1996年被司法部、国家证券委员会授予“证券律师资格”。
1998年被宁夏司法厅授予“宁夏优秀律师”称号。
2002年被司法部授予“首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5年被宁夏司法厅评为“优秀律师”。
2008年被宁夏司法厅、宁夏人事厅评为“先进工作者”。
2010年4月被宁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授予“劳动模范”。
2010年至2015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聘为第一届、第二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0年10月被银川市人民政府聘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18年10月被银川市律协评为“特殊贡献奖”。
2018年11月参加宁夏律师行业系列现金典型评选活动中荣获“三十周年贡献奖”。
执业二十六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三千余件,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曾先后受聘为宁夏监狱管理局、宁夏宁朔实业集团公司、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有限公司、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公司、宁夏万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体育局、宁夏信访局、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余家政府机关、房地产开发公司、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专长于政府机关法律顾问、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 。以“厚德、尚法、诚信、敬业”为执业理念,在服务客户中赢得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