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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董事会董事
工作简历
教育背景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及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
深圳市国际投资推广联合会副会长、福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政府候选专家库专家。
主要业务领域
涉外诉讼与仲裁、外商投资及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法律事务、公司治理及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融资租赁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部分服务企业
胡冰梅律师承办了大量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新鸿基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新鸿基(代理人)有限公司、500.com集团、Emarketing Holding Co.(BVI)、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风南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集团、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等。
胡冰梅律师曾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工作,其间深度参与了联合国有关示范法的草拟工作,进一步深刻理解了有关国际贸易的条约、惯例、示范法,并多次参加国际会议,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仲裁与调解)第55届会议: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的透明度规则草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第40届会议:(1)《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某些概念的解释和适用;(2)破产和破产前案件中董事的职责和责任等等。并受国际法学院(荷兰海牙)邀请,于2013年7月前往海牙国际法学院进行为期三周的学术研修。2015年12月,胡冰梅律师当选为深圳市国际投资推广联合会副会长,并于七月赴爱尔兰参加“中国爱尔兰双边研讨会”并访问、调研,深入了解爱尔兰的投资环境及法律规范,并与有关政府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地联系与合作。
胡冰梅律师曾任编委的“深圳律师法律服务标准系列丛书”及“深圳律师实务丛书”,出版了多部律师实务类及法律服务标准类书籍,如《中国网络市场之竞争法博弈》、《律师从事破产清算业务指导标准》、《中国破产管理人实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