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案例 盈科济南张宏宏律师团队成功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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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2-12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2010年8月,李某谎称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镇拥有一个加油站项目,邀请原告邹某共同投资开发。邹某随即向李某转账300万元。双方于2010年10月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邹某出资300万元,李某出资500万元,共同投资该加油站项目。但李某收到投资款后未依约将资金投资加油站项目,亦未将投资款返还邹某。2013年初,邹某多次催要,李某出具欠据,将上述投资款转为欠款。后邹某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盈科济南张宏宏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作为邹某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策略:
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