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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北京2021年度十佳法律服务产品核心内容发布 |《商事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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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9-15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北京2021年度法律服务产品大赛评选出的“十佳法律服务产品”正在陆续推文发布详细核心内容。本文发布产品为《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产品申报人为:张群力律师、苏艳律师。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商事仲裁法律服务

产品概述本产品定位于北京地区及全国范围内的商事仲裁案件,面向于全国各地客户和律师同行。期望通过团队科学分工、严格55步流程管理,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商事仲裁法律服务。

 二、产品价值及优势

(一)产品价值

1)高效性:一裁终局,5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一般采用简易程序。

2)保密性:不公开审理,裁决文书不公开。

3)国际性:裁决可在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得到执行。

4)专业性:仲裁与诉讼有较大的区别,代理仲裁案件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服务,需要熟悉仲裁程序、仲裁环境和仲裁员队伍。

5)业务的相对集中性:北京拥有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二大国际性仲裁机构,与各地仲裁机构有广泛的联系,仲裁法律服务相对集中。

(二)产品优势

基于商事仲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盈科北京德洛律师团队结合自身丰富的仲裁经验和专业特长、结合盈科北京的平台优势,本着团队化、专业化、流程化的要求,开发了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产品。

  三、目标客户群体

律师团队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均办理了大量商事仲裁案件,熟悉这二大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和环境;致力于提供一流的流程化、标准化、团队化、专业化的商事仲裁法律服务

目标客户一:选择仲裁的当事人,即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当事人,或外地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

目标客户二:在仲裁专业上互相合作的北京律师或外地律师,包括诉讼律师和法律顾问律师。

四、产品市场环境

商事仲裁是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商事仲裁案件数量和标的金额快速增长。2019年全国253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8万余件,全国仲裁案件标的总额为7598亿元,比2018年增加648亿元,增长率为9.3%。

仲裁法的修订,行政监管部门及司法监督机构的支持,经济的开放与繁荣,又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北京正在建设全球仲裁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是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仲裁机构,每年受理的仲裁案件数量及仲裁案件标的金额均在不断增长,相当部分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北京地区以外的当事人。

仲裁案件不同于诉讼案件,在仲裁员的选定、仲裁庭的组庭、仲裁文书、仲裁证据、仲裁庭审和仲裁程序等方面都有不同于诉讼的特殊专业要求。当事人及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诉讼律师、法律顾问律师需要专业的仲裁律师为其提供专业、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和合作。

 五、典型案例

1、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理浙江某科技公司与武汉某集团公司国际贸易合同争议仲裁案,案件标的1.2亿元,胜诉;

2、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理吉林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国际商贸公司商业房产租赁合同争议案,涉及合同格式条款、免责条款和公平原则等方面的法律适用,涉及中美合同法的对比,案件标的5000万元,代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理的江苏某影院公司与某电影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争议案,胜诉;

4、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理的香港某矿业公司与宁波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争议案,胜诉;

5、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理的广东某能源投资公司与某油气集团销售与买卖合同争议案;

6、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某省电视台与北京某广告公司代理合同争议仲裁案,案件标的1.6亿元,胜诉;

7、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的北京某石化公司与黑龙江某石化设备公司涉外买卖合同争议案,胜诉;

8、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的河南某纺织公司与某保险公司涉外保险合同争议索赔仲裁案,胜诉;

9、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的广东某科技公司与河北某集团涉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案,胜诉;

10、在上海仲裁委员会代理王某某与北京某科技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争议案,案件标的7000万元,胜诉;

……

律师团队通过多年研究总结,将商事仲裁代理工作归纳为以下

 


 六、风险提示

(一)商事仲裁案件具有“一裁终局”的风险

我们提醒当事人,商事仲裁案件是采取“一裁终局”的原则,即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如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救济或向法院另行起诉,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条救济途径,但采取这二条救济途径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

(二)证据的风险

当事人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当事人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的后果。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则上应当有原件,一般情况下,在庭审中需要核对证据原件,证据原件是对证据真实性最有力的证明。

当事人可以要求我们办理取证事务,但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线索和提供取证条件,我们只能在证人同意的情形下取证,且我们不承担取证不能的责任。

我们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申请仲裁庭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费用的风险

当事人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保全、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当事人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向我们缴纳的律师费,均是依据收费标准收取及我们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我们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

(四)裁决结果的风险

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仲裁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承诺我们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原因,我们不承诺案件结果,我们也不承诺仲裁结果一定遂当事人所愿。

 七、产品报价

(一)报价的基本原则

北京地区律师行业通常的收费标准、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代理的工作量、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

(二)报价方案分类及具体标准



八、法律文件清单


 九、后台团队介绍

张群力 律师  团队负责人

张群力律师系工学和法学双学士、法学硕士。1995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诉讼仲裁法律业务。长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张群力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各地法院,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全国各地仲裁机构成功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反败为胜的案件就在十起以上。

张群力律师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会主任、盈科北京商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九三中央思想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二十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赫英强 律师

赫英强律师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哈尔滨、北海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任盈科第二届全国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赫英强律师曾在解放军总装备部某部担任干事、法律顾问等职,退役后自2002年开始在北京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赫英强律师熟悉民商法和企业经营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主要致力于建设工程领域中建筑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等相关的法律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客户有: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海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航天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地大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

杨龙幸 律师 

杨龙幸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对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矿业法律事务等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注重法律理论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严谨、细致、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杨龙幸律师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的收购、并购,增资扩股、公司治理、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等方面经验丰富;在诉讼法律服务方面,杨龙幸律师代理过众多民事纠纷案件。诸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领域案件。

杨龙幸律师现为盈科北京商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苏艳 律师

苏艳律师,法律硕士,201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对投融资领域法律事务有深入研究,擅长综合诉讼与非诉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防控风险。曾为菏泽玉皇新能源、领骥影视、神州瑞霖、华录智达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北控国寿、北控南南等多个专项基金的法律相关工作;为某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相关法律服务。

王晓霞 律师

王晓霞律师,法律硕士(在读),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为深圳能源、上海富昱特、北京宇泽天成、杏林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代理水木锦堂、乔纳森科技、金茄子文化等数起合同纠纷、著作权纠纷及与房屋有关的纠纷案件。具有十几年医疗行业从业经历,熟知公司的运作模式。擅长医疗卫生领域及与公司有关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朱雅琦 律师

朱雅琦律师,经济法学硕士,自工作以来,参与处理多起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案件。案件主要涉及金融、国际贸易、公司非诉法律事务领域。

周冬 律师

周冬律师,擅长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业务领域。曾为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星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宇佳新材料有限公司、衡水志臻中学、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环球影业(Universal Picture)、穆迪公司(Moody’s)、世界铁人公司(World Triathlon Corporation)、天射国际公司(Taser International Inc.)、道格拉斯动力公司(Douglas Dynamics Inc.)、法国软银机器人公司(Softbank Robotics Europe)、罗马尼亚克尔巴阡斯普林斯股份公司(Carpathian Springs S.A.)、罗马尼亚安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ANSA Smart Energy SRL)、立陶宛白网商贸有限公司(UAB Baltutinkloprekyba)等国内外公司提供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周冬律师通过了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语。

董理炼 律师助理

董理炼,法律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就职于某建筑央企,代理过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孙健 律师助理  

孙健,法学学士,已在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4年。协助律师团队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会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

张隼翼 律师助理  

张隼翼,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已在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2年,协助律师团队办理了多起民商案件。

 十、团队优势

律师团队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均办理了大量商事仲裁案件,熟悉这二大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和环境。律师团队在全国其他仲裁委员会具有广泛联系。

律师团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强调案件的团队合作,注重案件服务代理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和案件论证的方式,强调案件的流程管理,注重发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优势、社会联系优势及总所和全国各地分所的协同合作优势。

十一、营销计划

1、在律师行业内推广:基于商事仲裁的特殊性,在盈科体系内,盈科体系外,在律师行业推广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促进律师与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互动。

2、在企业及行业内推广:借助行业协会或企业协会或其它平台,与企业、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务进行讲座、培训和交流,推广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促进他们与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互动。

3、与各地仲裁机构合作,共同推广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在仲裁证据、仲裁庭审、仲裁法律文书、仲裁案件流程管理等领域提动仲裁专业化的建设。

法律咨询电话: 400-700-0148

English Service: 400-70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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