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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动态|盈科厦门律师应邀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分享《于海明正当防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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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25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2022年6月20日,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应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作为厦门大学2022年度法学院刑法课程的兼职教师,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刑法案例分析课程。第一期课程由盈科厦门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张锦前律师分享《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案例。

首先,张主任播放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件的相关视频,并绕正当防卫起因条件(客观上存在不法侵害)、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主观条件(主观上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而防卫)、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五个成立要件详细展开解读,重点针对本案涉及的防卫时间、“行凶”的认定、特殊防卫的认定三个问题进行重点说明。

其后,张主任结合自己公安、法官、律师不同职业经历中遇到的摩托车司机案、保安防卫过当案、戴某某防卫过当案,详细分析了正当防卫认定中的“假想防卫”、“针对第三人防卫”、“携带预防性工具”、“事前防卫与事后防卫”、“针对无责任能力人的防卫”、“防卫的限度”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接着,张主任还介绍了“福州赵宇案”、“邓玉娇防卫过当案”、“丽江退伍女兵反杀案”、“于欢防卫过当案”的案件的处理情况。



最后,张主任还指出因受唯结果论的影响、维稳优先的思维作怪、“事后诸葛亮”、错误地认为一方有事先准备工具的,就缺乏防卫的意图、防卫的意图与伤害或者杀人的故意对立起来、简单地认为相互斗殴无防卫、受制于司法体制和办案考核的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正当防卫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认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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