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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修订深度解析暨公司治理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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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2-06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为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此次草案修订重要精神与核心内容,聚焦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公司治理与合规运行,盈科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日至3日在厦门举办新《公司法》修订深度解析暨公司治理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

本次研修班邀请到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针对新《公司法》修订以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理解与适用等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领域热点与焦点问题,从相关法律制度、实务案例等方面进行多角度解读与分析。同时,研修班同步配套实战演练,以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形式为研修班学员带来了知识与技能的同步融合与拓展。


开班仪式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李华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为本次研修班作致辞及开班动员。李华主任首先代表盈科律师事务所向莅临本次研修班的授课老师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她提到,近年来盈科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推进专业性论坛、培训、学历提升课程等项目,在校所合作的深度推广过程中始终以重要角色参与其中;而盈科拥有一支国内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民商事法律服务团队,面对不断丰富的业务需求,则更需要民商事领域的专业理论作为指导,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技能。本次研修班的课程均以实务为指引精心设置,邀请到知名专家学者参与授课,李华主任表示,期待各位学员能够在学习中有所收获,为盈科民商事专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并祝本次研修班圆满成功。

研修班授课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老师以《公司法修订热点问题解读》为题进行授课。赵旭东老师通过此次公司法修订的历程引出话题,并对公司法修订的目标与价值取向等内容进行了描述。随后,赵旭东老师结合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制度、股东出资责任与法律后果、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决议的效力、股东权益保护与控股股东义务等公司法修订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实践深入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专班成员

刘斌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专班成员刘斌老师以《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转让纠纷》为题进行授课。他结合目前全国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大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突出了其中纠纷占比与权重较高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与股权转让纠纷,并分别对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争议背景、裁判思路、相关资格认定等规则,以及股权转让纠纷中的股权变动模式、股权转让限制的合法性、优先购买权与各类特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进行讲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刘俊海老师以《<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关键条款解读:设计理念与风险控制》为题进行授课。刘俊海老师通过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相关核心条款内容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九民纪要、相关学术文章以及相关裁判实践内容配合讲解,详尽论述了公司资本相关制度设计理念与风险控制的核心热点问题,并与现场学员针对相关实践疑难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

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老师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的规则发展》为题进行授课。朱虎老师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司法判例,以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形式,生动解读了合同解释、预约合同、批准生效合同、格式条款、双方虚假行为和名实不符、违反强制性规定、处分权等有关合同规则的理论与实务发展核心内容,并对其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

田宏杰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田宏杰老师以《<公司法>修订下的刑民交叉问题实务解析》进行授课。田宏杰老师通过公司法律制度相关的刑民交叉问题切入视角,并延伸到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财政与税收等相关领域的刑民交叉热点与焦点问题之中,结合相关理论与实务热点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与分析,以基础性与专业性并重的方式为在场学员带来了深度的解析与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刘家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刘家安老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为题进行授课。 刘家安老师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体例,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分析与解读,并结合相关实践辅助理解,对合同制度进行了系统化、体系化的阐述。

实战演练


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辉

本次研修班的实战演练环节中,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辉律师首先以《新媒体运营策略:从个人IP打造到业务转化》为题进行发言。他提到,在各行各业都在利用短视频、直播来经营的当下,律师应当顺应时代的趋势来拓展案源。同时,他通过深入分析短视频和直播业务转化模式、账号定位与养号、如何让视频获得更多曝光等方面的内容,为研修班学员分享账号运营的方法,并谈到,当前律师行业做短视频、直播的核心在于律师的亲身参与,通过账号定位差异化、拥有适销对路的法律产品等,实现打造个人IP及业务转化。

学员自我推介及实战演练

本次研修班有来自盈科全国各分所以及与盈科具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单位相关实务界人士等共计200名学员参加了学习。在研修班为期三天的学习中,各位学员分为三组积极进行自我推介。同时,各学员通过参与“新兴业务挖掘实演与探案技能提升专项训练”等专题活动,不仅丰富了相关业务实践技能、拓宽了视野,更促进了学员们对实务中的诸多疑难问题有了新的思考。

通过为期三天的研修班课程学习与实践技能训练提升,本次研修班的各学员们积极总结学习经验,并形成相应成果进行展示。学员们分为三组,以律师专业化、律师行业化、新公司法下律师可以挖掘的法律业务、财税法律师的未来、企业常法业务开拓、股权业务开拓等为主题,采用微论坛、主题分享、互动交流等形式集思广益,将学习交流成果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完成展示与分享。

至此,本次新《公司法》修订深度解析暨公司治理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圆满落下帷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企业的发展和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进完善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加强公司治理与合规、优化营商环境等是题中应有之义。本次新《公司法》修订深度解析暨公司治理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就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公司治理法律实务相关热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度讲解与探讨。盈科律师事务所坚持“党建引领,建设世界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宗旨,面对不断丰富的公司业务需求与实践需要,将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的全面加强,不断提升律师的理论与专业技能的完善与提升,推进盈科民商事法律事务领域的正向而行,为我国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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