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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主报告人发布暨评议人征集【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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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24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共同主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拟于2024年8月下旬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召开。论坛将以“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为主题进行集中研讨,现发布论坛六位主报告人及报告题目,并征集主题报告评议人。欢迎全国青年民法学者与实务界同仁报名参与评议人征集。

第二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拟于2024年8月下旬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召开,论坛的主题为“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

2024年2月8日,论坛组委会发布第1号公告(点此查看),公布论坛主题并征集主报告人。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并征询部分青年学者的意见,现确定如下六位主报告人及报告题目:

· 黄  忠(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的逻辑与续造

· 蔡  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论《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中的“强制性规定”

· 章  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违法合同无效的判断与不利益处分的类型化

· 夏昊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民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 于程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从狭义无效到多元效力模式

· 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违法合同无效规范实务疑点之新展开

现就每个主题报告分别征集四位评议人。注意事项如下:

1.评议人应当具有合同法教学研究工作经验或者处理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年龄不限;

2.评议人应当对合同效力瑕疵问题或者所要评议的报告题目有过深入思考,做过相关研究工作;

3.论坛组委会将在论坛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将主题报告发送给评议人,评议人应当在论坛召开一周前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评议;

4.评议人的书面评议应当针对所评议的主题报告展开,包括针锋相对的批评或者补充完善的意见,切忌抛开主题报告而自说自话。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QNMFLT@163.com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拟评议的主题报告。

欢迎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位学者专家踊跃报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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